经济特区的创办
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中国大陆地区共有7个经济特区。
创办经济特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邓小平的倡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顺应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新趋势,在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步骤。
任何社会变革都需要有一个突破口,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同样需要排头兵。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中共中央和广东、福建两省上下互动,酝酿利用两省毗邻港澳台、华侨众多的优势,在对外开放中“先走一步”和试办特区。
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后于1980年3月“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并在深圳加以实施。按其实质,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历史意义
1、可以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
2、可以利用外商销售渠道,适应国际市场需要和惯例,从而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3、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了解世界经济信息;
4、有利于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培训管理人才;
5、可以扩大我们走向世界的通道,开辟世界了解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窗口。
历史上的今天
1952年7月29日
新中国参加国际体育盛会——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第一个体育代表团抵达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五星红旗第一次在奥运会上升起。20世纪50年代末,由于“两个中国”的问题,中国奥委会断绝了与国际奥委会的关系。1979年10月25日,国际奥委会通过“名古屋决议”,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奥委会的合法席位。1984年7月28日至8月12日,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了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第23届奥运会,并获得15枚金牌,实现了中国在奥运会金牌榜上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