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1〕63号)要求,根据《山西传媒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艺术设计学院对2018级、2019级、2020级各专业学生课外学分进行了认定,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9月13日至9月15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2号教学楼217办公室反映,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冀旻 联系电话:2772230
附件:山西传媒学院学生课外学分汇总表(各班级)
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9月13日